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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客户须知
来源: | 作者:prob1da25 | 发布时间: 2017-10-28 | 2025 次浏览 | 分享到:
尊敬的客户: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中国国发[2012]52号)要求:进一步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事项,政府都要退出。凡可以采
用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方式的事项,一律不设前置审批。以部门规章、文件等形式违反行政许可法规定设定的行政许可,要限期改正。
 
     现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cnca/)已取消对从事(认证)咨询的机构必须要取得国家认监委的批准备案许可的规定(执行国发[2012]52号附件1中取消项目第75项)。
 
     请各位认证客户把关注重点放在咨询公司咨询工作的实际效果和质量上,不被一些花钱就能办的证书所迷惑。
 
     希望各认证客户选择适合自已、能保证认证咨询服务质量的咨询公司,以保障您的合法权益。